安徽合肥2018年巢湖市公厕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七个公厕土建部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年巢湖市公厕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七个公厕土建部分)一标段项目编号:****CHGZ****-*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采购)日期:****年*月**日****年巢湖市公厕提升改造项目(一期七个公厕土建部分)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与金兰路交口京城国际**幢****室项目经理:孙景莲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捌拾贰万捌仟玖佰玖拾伍元伍角伍分(¥******.**)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地址: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半汤路与金巢大道交汇处四海花园**幢*单元***室项目经理:杨勇投标报价:人民币捌拾叁万贰仟肆佰叁拾元壹角(¥******.**)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刁长来、张发春、王国峰、袁道胜、沈彤招标(采购)人名称:巢湖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地址:巢湖市联系人:奚主任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鑫房******地址:巢湖市东方新世界**号楼项目负责人:赵桂兰联系电话:***********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瑾,联系电话:****-********。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特此公告。安徽鑫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