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中央电视台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2018F004/C1)单一来源审核前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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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F***/C*)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F***/C*)项目编号:****F***/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烁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央电视台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为满足资产管理中心广告“大小屏联动”的业务需求,实现我台广告销售、互动创新,需在原有广告备播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本项目主要开发调改内容:*. 增加音频水印的嵌入与检测流程; *. 增加互动提示信息的包装; *. 相关接口的新增及调改。本项目完成后将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北京中科******是原广告备播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播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北京中科******承担。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公司名称:北京中科******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五、其它补充事宜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项目(****F***/C*)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中央电视台技术管理中心工程管理部申请制播业务应用部“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北京中科******承担。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央电视台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和工程管理部(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号中央电视台工程管理部,联系人:王烁,联系电话:***********)。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工程管理部****年*月**日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公示电子版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 中央电视台 采购部门 财产物资处 使用部门 技术管理中心制播业务应用部 项目名称 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 项目金额 人民币***万元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为满足资产管理中心广告“大小屏联动”业务需求,实现中央电视台广告销售,互动创新,需要原有广告备播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本项目调改内容:*,增加音频水印的嵌入与检测流程;*,增加互动提示信息的包装;*,相关接口的新增及调改。北京中科******是原广告备播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理系统核心技术能直接在原系统的核心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平稳运行,尤其是保证现有播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相关业务和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此项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的供应商北京中科******实施。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孙有胜 工作单位: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职称:高级工程师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为满足广告业务管理“大小屏联动”业务需求,中央电视台需在原有广告备播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以提升用户体验。北京中科******原广告备播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该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熟悉系统功能和业务需求,掌握系统核心软件技术,能够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和保证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对系统核心软件进行调改和系统联调。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的供应商北京中科******承担。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姓名:莫晓俊 工作单位:广电总局监管中心 职称:高工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中央电视台所购《基于音频水印的多屏互动播出应用(一期)---广告备播系统软件调改服务》。由于北京中科******原广告备播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该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尤其是保证现有播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央电视台关于政府采购方式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单一来源方式的采购要求,须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须从北京中科******处采购,须从北京中科******处采购。 姓名:沈聪 工作单位:中央广播电视发射二台 职称:高工 内部会商意见 根据《中央电视台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由制播业务应用部、财产物资处、财务管理处组成的会商小组对本项目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事项进行了集体会商,经过讨论一致认为:本项目是在广告备播系统上进行的二次开发和调改,只能由北京中科******承担。采购方式申请理由充分详实,同意申请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为满足资产管理中心广告“大小屏联动”的业务需求,实现我台广告销售、互动创新,需在原有广告备播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和相关调改。本项目主要开发调改内容:*. 增加音频水印的嵌入与检测流程; *. 增加互动提示信息的包装; *. 相关接口的新增及调改。本项目完成后将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北京中科******是原广告备播系统的集成商,承担了系统设计、开发、实施、维护等集成工作,对系统功能、业务需求、用户习惯、数据情况等各方面有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具备与相关系统合作的协调优势,掌握原系统核心技术,能够直接在原系统核心软件上进行调改,并在不影响上线系统平稳运行,尤其是在保证现有播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相关优化和改进工作,完成最终的系统联调。其他厂商不了解业务和现有系统技术架构,不能完成本次二次开发工作。因此本项目只能由唯一供应商北京中科******承担。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见《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及《非公开招标方式会商意见表》。拟采用的供应商名称和地址:公司名称:北京中科******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联系人:高征宇 ***********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