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桐乡市2018学年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资格招标项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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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学年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资格招标项目答疑
桐乡市****学年寄宿制学校超市经营资格招标项目经答疑,公告如下:
一、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嘉兴大市内单个仓储配送中心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更改成“(**)▲嘉兴大市内单个仓储配送中心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中标后在**日内设立嘉兴市内的仓储配送中心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二、
第五部分评分标准中“公司注册地(*分):发布招标公告前注册地在桐乡市内的得*分,在桐乡市外嘉兴大市内的得*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及注册时间为准)”现删除。
三、第五部分评分标准中“配送中心(*分):根据嘉兴大市内单个仓储配送中心规模大小综合评定,单个仓储配送中心规模****平方米(含)至*****平方米的得*分,*****平方米(含)至*****平方米的得*分,*****平方米(含)以上的得*分。若配送中心在桐乡市内的按以上规模等级分别再加*分、*分、*分”更改为“仓储配送方案(*分):根据投标人已经具有或者承诺中标后**日内设立在嘉兴市内的仓储规模、配送品类数量、配送时效等因素综合打分, 被评为“优”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良”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中”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差”方案,得*分。”
四、第五部分评分标准中“校园超市经营方案合理性(*分):经营理念先进,管理服务制度完善,有经营优势和特色,有服务承诺,进货渠道正规,人员配备齐全等,被评为“优”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中”方案,得*分;被评为“差”方案,得*分。”更改为“校园超市经营方案(*分):根据经营理念,管理服务制度,经营优势和特色,服务承诺,进货渠道,人员配备等因素综合打分,被评为“优”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良”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中”的投标方案,得*分;被评为“差”方案,得*分。”
五、附件中的评分表根据第五部分评分标准相应更改。
六、本项目其他要求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