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武警周口支队副食配送公司选取招标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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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口支队委托,就******选取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选取招标项目。招标编号:WJ-****-****-A***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选取。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年。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三、采购信息公告及日期:本次采购公告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政府采购网》、《武警周口支队强军网》上发布。四、评标信息: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周口市交通路周口国贸**楼****室。评标委员会名单:王允华、焦怀鑫、施学忠、王科义、李勇敢。五、成交信息:第一成交人名称:******。成交人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七一路东段大地华府*号楼****室。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年。第二成交人名称:******。成交人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东段路南聚贤小区。服务期:合同签订后*年。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伍仟元整,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口支队地 址:周口市七一路 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代理机构:******地 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米建业总部港D座***联 系 人:杨女士联系电话:****-*******监督部门: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周口支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八、成交公示发布媒体及期限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年*月**日[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