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贵州省纳雍县董地河朴德段河道治理工程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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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说明致各投标人:我单位实施的贵州省纳雍县董地河朴德段河道治理工程已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对应一致。根据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文件[黔水建总站(****)*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已废止。投标文件中,第十章原件的复印件作如下修改:**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会保障卡须提交原件审核**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须提交原件审核改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的社会保障卡取消,不作审核**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须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审核原定开标时间不变。特此通知!注: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纳雍县董地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年*月**日附件下载:澄清说明.pdf附件下载:黔水建总站(****)*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