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张家港市海奥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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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委托苏******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已完成,计划向环保部门申请注册备案,根据信息公开要求,现向社会公示。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保措施承诺机械设备制造加工项目张家港南丰镇金丰路**号(*)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乐余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能够达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表*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一级A标准,达标后排入北中心河。(*)废气: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棉处理装置处理后小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标准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喷漆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噪声: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钻床、锯床、车床、电焊机等,噪声源强约为**-**dB(A),经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标。(*)固废:本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外排量为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建设单位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环评机构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环保局联系电话:****-******** 传真:****-********环保机构联系电话:****-********环保局通讯地址: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