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中国人民解放军XX部队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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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受中国人民解放军XX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副食品采购公开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II****SHA******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刘俊、孙凤娇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XX部队地址:北京昌平区秦上路XX部队联系方式:赵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北京******代理机构联系人: 刘俊、孙凤娇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号京瑞大厦B座**层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副食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禽类、水产、蛋类、蔬菜、水果、豆制品、牛奶、调料类等。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具有投标货物经营范围相符、能够提供独立配送服务的经营实体;*)投标人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号京瑞大厦B座**层北京******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授权)、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XX部队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无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等,详见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