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太和县大庙集镇2019扶贫工程自然村主要道路硬化项目(二期)二标段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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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大庙集镇****扶贫工程自然村主要道路硬化项目(二期)二标段成交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太和县大庙集镇****扶贫工程自然村主要道路硬化项目(二期)二标段 项目编号:THXCG********-*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采购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濉溪县九点阳光商铺**栋***号 成交金额:¥******.**元项目经理:高峰评审委员会名单:倪泽敏、吕朝艳、刘晓东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太和县大庙集镇 联系人: 池鹏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安******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楼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 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或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州市经济开发区国购汇金广场B座**楼,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 太和县大庙集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