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业务用房中央空调(暖通)改造工程的补充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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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业务用房中央空调(暖通)改造工程三、采购项目编号: HZGS-G********CWZ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 五、补充事项:*、由于检察工作职能的转变,各级人民检察院停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事项,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应条款现予以取消。*、本补充澄清公告与原磋商公告、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澄清公告内容为准。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过境路***号三星智慧家居馆*楼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传真:****-********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