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临夏州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临夏州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临夏州人民医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编号:LXZC ****-***
二、谈判内容:
州医院**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项目预算:**.*****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 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最近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近两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供应商)须提供由供应商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放置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投标人(供应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A级以上(含A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投标人(供应商)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服务机构网点。
注:开标时原件(放入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的除外)带至开标现场核查。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登陆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报名并下载谈判文件(http://***.******.***/)。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
*、谈判文件费:免费
注: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采用获取登录权限“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的方式或者办理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系统,登记拟参与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谈判文件。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交纳谈判保证金,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联系人手机。(具体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上端“办事指南”)
六、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七、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 **** **
开户行:******临夏分行交款方式:电汇
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甘肃银行****-*******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
(*)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谈判保证金。
(*)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提交。
(*)供应商在办理谈判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谈判保证金对应的谈判项目标段(包)的 * 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谈判“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谈判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最下端“公共服务平台”中“谈判保证金办理指南”。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三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采购人: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联系人:任龙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临夏市南滨河东路
招标机构:*********
联系人:徐钰琳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州中心写字楼****室
******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