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科目二、科目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科目二、科目三系统升级改造采购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公告编号:******-********-****一、采购单位: 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 科目二、科目三系统升级改造
三、采购金额(元): ******
四、拟定的供应商: 赤峰华冉******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六、申请理由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的要求,敖汉旗交通警察大队拟对现有的科目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采购专用政法检测设备,本次采购项目为敖汉旗交警大队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设备,由于****年该设备已经政府采购招标,由赤峰华冉******中标,该公司已于****年完成科目二场地考试系统建设和****年科目三场地考试系统建设并将数据上传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为保证本次采购的设备与自治区公安厅交管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实现无缝对接,从而确保数据上传质量和效率,同时保证设备的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特申请本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预算价格根据****年部门同类设备采购最低中标价确定。专家论证意见:孙丙源 论证意见如下: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科目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因与****年设备进行无缝对接的技术要求及之前的应用经验,为保证平台运行的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的采购情形,建议采购方式实行单一来源,本项目预算价格根据****年同类设备最低价格确定,价位合理。常 建 论证意见如下:敖汉旗公安交警大队科目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因与****年已建成项目的前端设备、后台软件存储及平台软件,以及与上级公安机关数据对接等要求兼容性、稳定性很高,价格合理,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的采购情形,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张彦辉 论证意见如下:敖汉旗公安交警大队科目二、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与****年已建成设备及软件需与上级数据对接,为保证软硬件的兼容性,建议所增设备及软件从原厂家采购,经市场调查价位合理,符合《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的采购情形,可以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专家信息:孙丙源 政府信息中心常 建 敖汉旗司法局张彦辉 敖汉旗财政局七、其他事项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八、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联系人:曲宏伟采购单位联系电话:***********主管部门联系人:曲宏伟主管部门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人:敖汉旗财政局采购办财政部门联系电话:****-*******敖汉旗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