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经开区2018年黑臭水体治理及维护项目(一包)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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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年黑臭水体治理及维护项目(一包) 成交公告经开区****年黑臭水体治理及维护项目(一包)成交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 经开区****年黑臭水体治理及维护项目 (一包) 项目编号: WH**CG****FW****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 ****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淮河路(东鑫管业厂房) 成交金额:***万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名单: 杨海霞、孙维才、胡永扣、高光辉、曹莉、陈鹏飞、王万青 采购人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和公用事业管理处 地址: 芜湖经开区东区万春西路与清水河路交叉口 联系人:陈鹏飞 联系方式:***********采购机构名称:安徽****** 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层项目负责人: 何工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公管(****)***号文 收费金额: *.****万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安徽******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C*座五楼***室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业绩及其他特此公告。安徽**********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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