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太和县李兴镇程庄村、昝寨村两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公示[中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太和县李兴镇程庄村、昝寨村两村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太和县李兴镇程庄村、昝寨村两村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编号:THXCG********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 ** 月 ** 日 开标日期:****年**月 **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项目经理:李美娇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海波、王美荣、马艳招标人名称:太和县李兴镇程庄村民委员会、太和县李兴镇昝寨村民委员会 地址:太和县李兴镇 联系人:朱镇长 联系方式:***********招标机构名称:河南******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层 项目负责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 ** 月 **日至 **** 年 ** 月 **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河南******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建设东路,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太和县李兴镇程庄村民委员会太和县李兴镇昝寨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