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宜阳县合欢路、滨河城市书房及图书馆新馆室内陈设物品等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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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受宜阳县图书馆委托,就宜阳县合欢路、滨河城市书房及图书馆新馆室内陈设物品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一)项目名称宜阳县合欢路、滨河城市书房及图书馆新馆室内陈设物品等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宜政采【****】**号(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宜政采****-**-*号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一)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宜阳县合欢路、滨河城市书房及图书馆新馆室内陈设物品等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建设地点:宜阳县图书馆。(三)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历天。(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个标段,第一标段:宜阳县合欢路城市书房、宜阳县滨河城市书房采购项目,第二标段:宜阳县图书馆新馆室内陈设物品采购项目。(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四、评标日期及地点(一)日期****年*月*日(二)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评标室五、评标委员会名单卫冠文、杜爱玲、吕光、冒静、李万军六、中标信息第*标段:(一)企业名称******(二)企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号经纬大厦*层D座(三)中标金额*******.**元(壹佰壹拾玖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整)七、公告媒体及公示日(一)公告媒体《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二)公示日****年*月*日八、质疑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九、采购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一)名 称:宜阳县图书馆(二)地 址:宜阳县文化南路*号文化中心综合大楼(三)联系人:刘莎莎(四)电 话:****-********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一)名 称:郑州******(二)地 址:郑州市航海中路***号升龙城A座****室(三)联系人:李宇琦(四)电 话:****-********郑州**********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