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和田县2018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方式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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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服务人名称: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购买服务人地址: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和内容:*.项目名称:和田县****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项目内容:本次棚户区改造片区占地面积******.**㎡,征收户数****户,人数*****人;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四、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和田县****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提出符合国家、新疆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政策。通过对和田县城中村棚户区的改造实施,从而能促进和田县经济快速发展,切实改善各族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团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服务法》第三十一条,《政府购买服务非招标购买服务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申请本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和田县******(供应商)******是经和田县工商局批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授权的以国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强的融资能力。目前和田县******(供应商)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营业部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拟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方式对上述工程项目进行融资。五、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供应商:和田县******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财政局院内联系人:吴伯强 联系电话:***********六、专家(三个以上单数)的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和田县****年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申请专家组论证,经查阅资料、咨询和讨论交流形成一致意见如下:和田县******(供应商)是经和田县工商局批准、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授权的以国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较******已就本批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对项目较为熟悉,已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田地区分行营业部多轮洽谈,达成融资贷款合作事宜,在项目前期调研、数据统计、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等各个环节均完全满足实施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周期长、投资较大、要求高等特点,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服务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购买服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专家组成员: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姚强文和田县住建局纪检组长*柏昱和田县财政局国资委主任*******经理七、公示期限: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个工作日,即****年*月*日起至*月*日。任何供应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购买服务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购买服务人、购买服务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八、购买服务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序号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购买服务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田县住建局元明明***********财政部门和田县财政局和田县财政局李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