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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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受卢氏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一、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二、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议室信息化建设项目;三、项目编号:卢采购(****)第***号;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五、谈判信息:*、谈判日期:****年**月**日**时**分*、谈判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小组名单:李佳、刘启军、王艳六、成交信息:成交供应商:******地址:三门峡市大岭路南段汇景新城小区*号楼*单元***成交金额:叁拾壹万元整(小写:¥******.**元)成交内容:详见附件;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法定代表人:张鹏项目负责人:高乐义联系电话:***********七、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号文和豫发改收费【****】***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取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元;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乔峰 马红波 电话:****-******* ****-*******地址:卢氏县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联 系 人:刘莉 电 话:***********地 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南路祥和苑小区*号楼*单元***室各有关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质疑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