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环境监测(重新发包第4次)SZYQCG-2018057A-重4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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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环境监测(五次)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环境监测(五次)项目 项目编号:SZYQCG-******* 招标方式:竞谈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招标日期:****年*月*日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以南、习友路以东检测C楼 中标金额: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北安徽******研发楼内中标金额: ******.**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上海******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都会路****号*幢*F***室、*F***室 中标金额:******.** 元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评审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埇桥区国家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谦波联系方式:***********代理机构名称:******地址:淮北市桓谭路**号金色云天*栋*层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市埇桥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王主任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埇桥区国家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埇桥区财政局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特此公告。**********年*月*日附件:项目招标文件;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资质证明、经营业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运输保障等;评审委员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