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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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对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及要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软件集成实施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是基于“福建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信息平台”
(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升级,实现与“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含各非税代收银行柜面代收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对接,在全省范围内可异地处理道路违法行为并能在所有非税代收银行窗口缴纳罚款,同时将罚没资金可纳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管理。
升级改造项目涉及政府非税收入资金的收缴、清算缴库以及电子化票据的提供等环节,因此与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对接相互依存、紧密关联,对接专业性强,技术难点多,为保证信息平台持续安全平稳运行、降低风险;******作为信息平台开发单位对平台的内部架构环境、功能配置和其他相关联的技术完全掌握和熟悉,无论是常态升级、运维还是故障处理等都具有优势,信息平台所缴纳的罚款属政府非税收入,应符合国家相关非税收入收缴规范要求,收缴流程完全依托财政部门非税收缴信息系统进行紧密对接来实现;******同时作为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指定的开发运营和运行维护提供商,对系统相当熟悉,能有效保障系统间的相互兼******承建,不利于信息平台的整体优化与运维,不利于信息平台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本次采购内容属于对现有信息平台、非税收入系统和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确保与原系统平稳对接,保障生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采购原厂商实施服务;特申请使用单一来源方式对“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序号项目名称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唯一供应商的地址*福建省省内异地缴交道路交通违法罚没相关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科技东路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业大厦A区*层*、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家论证意见方来志福建省地方税务局无详见附件陈朗钦福******无详见附件蔡******福州分公司无详见附件*、公示期限(不少于*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号
联系人姓名:叶明辉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吴晓君
联系电话:***********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号
联系人:郑湘茹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