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西安高新区新型道路吸尘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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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科天宏******受采购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高新区新型道路吸尘环卫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本公告资格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编号及招标内容:*、项目名称:西安高新区新型道路吸尘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高科天宏THZ****-***(政府采购编号:XDZ****-***-W-**)*、采购范围及内容: 西安高新区新型道路吸尘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地 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二、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高科天宏******地址:西安市高新路**号高科大厦十层联系方式:***-********四、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高新区新型道路吸尘环卫车辆,具体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数量:*吨多功能干湿两用纯吸式吸尘车*台(采购内容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用途:环卫车辆项目性质:财政拨款采购预算:***万元五、供应商资质要求: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工信部公告刊登的所投车型准许生产制造车型的证明资料并提供车辆*C认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八、招标文件发售:*、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工作时间:每日*:**-**:**,**:**-**:**,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路**号高科大厦十层*、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供应商资质要求*-*内容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份并加盖公章。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采购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路**号高科大厦十层会议室。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志红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西安高科天宏******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 号:************西安高科天宏**********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