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DZC20181541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肇州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监控体系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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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答复DZC********项目供应商:一、采购单位现对参与DZC********肇州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监控体系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及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具体答复如下:问题:现对DZC********肇州县公安局智能交通监控体系工程及设备采购项目,所要求提供的产品检查报告的参数要求,符合标准的仅海康威视一家,存在排除其他潜在投标人,对中标单位有指定性嫌疑。请给出合理性的回答。采购单位答复:条款中要求的技术条款是通过调研多家国产品牌的产品及相关技术规格后确定的,能够满足用户现场需求的设备基本参数和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切实反映了用户的实际需求。而提供检测报告对于使用效果有着直接量化的反馈,有助于招标方明确投标设备的效果界定,现今市场上主流监控品牌均有相应产品,******在质疑材料中没有详细的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仅凭借主观描述提出请求和主张,我单位对此不予接受,并保持原技术指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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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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