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舞美制作1(重)C分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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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南宁市民族文化艺术研究院委托,广西******对舞美制作*(重)进行了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XJT-BF-****-***(重) 项目名称:舞美制作*(重)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市场斜街**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叁万贰仟捌佰贰拾陆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评审专家名单:袁玉才(组长)、阳丹宇、刘芯瑜(业主评委)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期**日内 (自公告之日起,五天后自行联系代理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东段**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芯瑜 ***********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思贤路**号创投中心*楼***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黄工、徐工****-*******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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