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高要区金渡镇永良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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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要区金渡镇永良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后公示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内容)审批时间审批结果审批文号备注*高要区金渡镇永良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高要区金渡镇永良塑料加工厂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平布村岗头(土名)金渡镇平布社区居委会第*号厂房(北纬**°**′**.**″,东经***°**′**.**″)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以外购经初破碎的PVC塑料粒(新料)为原料,主要从事PVC粉末生产,年产PVC粉末***吨。***.******.***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高环建【****】***号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高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附件:*** 高要区金渡镇永良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