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环保大东分局拟对沈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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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环保大东分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号 沈阳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号环保窗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一、建设单位******二、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号、***号三、项目概况项目东侧紧邻北海街和快速干道,南侧、西侧和北侧均为住宅。依据沈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文号:沈卫计复【****】***号文,本项目共有床位**张,总投资****万元,拟批准设置预防保健科、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医技科室设置药剂科、消毒供应室、手术室、验光视野室、超声波室、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室、激光室、病案室。智能科室设置医务科、护理部和独立的医患关系协调部门、医院感染防控部门。本项目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预计年接诊患者*****人。四、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预测环境影响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拟采取以下对策和措施:(*)废气环境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自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S和NH*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管道引致楼顶高空有组织排放,并向污水处理站喷洒除臭剂,使其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中表*标准。(*)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全部经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设备运行时保证污水处理站封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在市政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产生二次污染。运营过程中产生医疗垃圾统一收集袋装后,暂存在医疗垃圾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定期清掏,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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