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供应商:现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SSL******-GP)拟作如下澄清、说明和补充:一、原招标文件第**页中“智能管理系统要求”第**条内容变更为:主控制中心与设在原路灯供电配电箱处的路灯智能控制基站采用GPRS、*G无线网络进行信号传输;路灯智能控制基站与路灯之间采用符合GB/Z *****标准电力载波通信技术进行通讯。(出具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 ****年*月*日下午**:**时(北京时间)。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办法第二部分第四章中“招标答疑及澄清修改”之规定: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天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由于本项目采购时间紧,任务重,经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决定本项目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不变。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与原采购文件矛盾之处,以本更正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回传至****- ********,确认已收到本通知,特此通知。联 系 人:穆小姐通讯地址:东莞松山湖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楼B*栋三楼政府采购中心电  话:****-********传  真:****- ********深******东莞分公司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供应商确认:    (供应商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