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采购答疑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答疑各潜在投标人:现就泗县教育体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SZZFCG-H****-***)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请各投标人按此澄清答疑进行相关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原要求:第三章 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可以使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鉴于检察机关自****年*月*日起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现修改为:“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提供人民检察院书面证明。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由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情形结果的截图,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提供该证明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本答疑是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如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泗县教育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