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泗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站(山头站)项目SXZBCG-G2018-140-1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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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站(山头站)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城乡客运一体化农村客运站(山头站)项目 项目编号:SXZBCG-G****-***项目分包(标段): 不分包,控制价: *******.**元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下午**:** 中标人:****** 中标金额:*******.***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刘明(随机抽取) 张海红(随机抽取) 孔侠(随机抽取)采购人:泗县****** 地址:泗县****** 联系人:尤主任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