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足大足区龙水镇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1#区域)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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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龙水镇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区域)补遗公告(二)各潜在投标人:经研究,现将大足区龙水镇入河排污口治理工程(*#区域)招标所涉及的相关事宜补遗如下:*.将招标文件中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相关要求取消。*. 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投标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法院判定犯行贿罪的,在其相关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与投标,以上须投标人书面响应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签(字)章。若中标后,经招标人核查发现中标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事实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其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注:须登录《信用中国》网站(***.******.***.cn)提供未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此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人:重庆大足**********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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