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歙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2016年桂林镇生态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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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编号:HZGC****N***发布时间:****年*月**日一.招标条件本发包项目歙县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年桂林镇生态治理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已由黄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黄农发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发包条件,现按《黄山市小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规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黄山市歙县桂林镇*.*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控制价:*******.*元*.*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日历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按照《黄山市小额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本次投标资格,以收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部通知为准)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为《黄山市√市本级;□风景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祁门县;□黟县小型项目交易用户登记库》内小型农发类别的企业。*.*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其他要求: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报价后需安排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报价到现场参加比选,否则按弃标处理。*.*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符合投标的企业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五.投标文件的提交*.*第一阶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内提交报价函,开标地点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屯溪区社屋前路*号—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区*楼大厅)开标四室。*.*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按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歙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人:吴正忠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唐 工 联系电话:****-******* 八.监督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