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京山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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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荆门******(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京山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京山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项目编号:ZFCG****-***
二、项目名称:京山公安局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内容:
*、档案录入、整理、装订等,预算金额**.****万元,资金来源为转移支付资金;
*、服务期:****年**月**前完成;
*、成果要求:档案升级成果应满足省特级复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档案整理相关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投标人的社会信用信息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且在有效期(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内的信用报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天上午*:**~**:**,下午**:**~**:**,在荆门******(京山市新阳小区门口大龙置业二楼)报名,并同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费用为***元每本,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地点为荆门******(京山市新阳小区门口大龙置业二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京山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仕琼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
联系人:潘虹
电 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