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安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生产制播平台融媒体采编发系统及服务采购(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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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生产制播平台融媒体采编发系统及服务采购(二次)中标公告政 府 采 购 类 项 目 中 标 公 告项目名称安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生产制播平台融媒体采编发系统及服务采购(二次)项目编号CG-AQ-****-*** AQZB-****-**** 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 安庆市天柱山路**号广电中心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标的基本概况融媒体采编发系统及服务采购,包括APP客户端、融媒体及APP 业务支撑模块、媒体交互模块及相关设备等中标供应商名称:北******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号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叁万伍仟元整(¥*******.**)开标地点、日期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公告时间****年**月**日评审专家名单张俊、章鹏、王奇志、孙淑琼、曹路舟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地址、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招标(采购)机构名称: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安庆市龙山路***号项目负责人:华凡刚 联系电话:****-*******质疑、投诉受理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格式须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提出,否则将不予受理。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若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联系电话:****-*******。*质疑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质疑和投诉将不被接受。*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质疑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