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运维平台升级完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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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国家税务总局运维平台升级完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年国家税务总局运维平台升级完善项目项目编号:****CGS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孙立波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号联系方式:***--********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对现有运维平台进行升级完善,调整优化各子系统功能,调整部署各类监控和自动化管理工具,为全国税务单位(不含税务总局及山东、山西、内蒙、重庆、广东、河南六个省级税务机关)提供运维保障服务,为税务总局和各省(区、市)税务机关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拟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为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号***室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后,自带U盘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登记备案的没有资格参与投标。登记备案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投标人的投标。四、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五、开标时间:****年**月**日 **:**六、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号***会议室七、其它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