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乐东议标公告(尖峰镇猪苗采购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议标公告(尖峰镇猪苗采购项目) 一、建设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尖峰镇猪苗采购项目 *、建设资金来源:****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项目地点: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各村委会 *、项目规模 :计划投入资金**.**万元 *、议标范围:猪苗采购 *、采购期限:**天 三、议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具有合格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合格有效的其他材料。 *、凡具备承担该议标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议标项目参加报名,并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议标申请人才能参加议标。 四、报名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下午**:**时止。 五、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议标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资质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党政公室报名。 联系人:林源 联系电话:****-******** *********** 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