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池州市环境保护产业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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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现对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单位:池州市环境******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办事处长岗村上坂组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现有厂房内项目投资:***万元。二、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技改项目在现有厂房内进行,拆除原有老化的*t/d医疗废物热解焚烧处置系统,扩改建一套*t/d医疗废物热解焚烧处置系统及其配套设施。改造内容包括:提升系统、焚烧炉、喷然炉、二燃室、中和除酸塔、石灰和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鼓风机、引风机、烟道、烟囱、在线监控系统,同时新建事故应急池*座。三、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选用热解焚烧炉焚烧医疗废物。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年本)》(****年修订),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 励类中第三十八条“*、危险废弃物(放射性废物、核设施退役工程、医疗废物、含重金属废弃物)安全处置技术设备开发制造及处置中心建设”。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四、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施工期:本次改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设备升级改造,施工期已经结束,施工期的各种暂时性环境影响均基本消除;本次环评“以新带老”需进行的改造措施施工量较少,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营运期:运营期的环境影响是多方面的、长期的,本项目以废水、废气影响为主。(*)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焚烧废气经“冷却炉+半干急冷塔+中和脱酸塔+加热塔+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引风机+烟囱”处理后,尾气达标后通过车间外**m排气筒排放;医废暂存间废气通过排气系统,收集后排入焚烧炉进一步处理。项目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废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应标准的要求,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水为焚烧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医废周转箱和车辆冲洗水、脱酸塔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医废周转箱和车辆冲洗水、卸料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通过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至清洗及脱酸塔补水等;脱酸塔废水经板框压滤机压滤后回用至碱液循环水池。本项目实施后,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对区域地表水水体产生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提高项目的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防漏性能和防漏标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划分污染防治区,采取裂隙注浆、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对不同区域的防渗方案,给出具体的防渗材料及防渗标准要求,建立防渗设施的检漏系统;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控体系,包括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制度和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监测计划、配备先进的检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下应采取的封闭、截流等措施,提出防止受污染的地下水扩散和对受污染的地下水进行治理的具体方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机型或有效的消声、隔声等措施改善操作条件和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周边***m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在采取相应噪声防治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热解气化炉焚烧医疗废物过程中产生的炉渣、飞灰、布袋除尘器和板框压滤机的废滤袋、废防护用品、污水治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等。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年版)》的相关规定,焚烧炉渣、飞灰可送至池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更换的滤袋、废弃的防护用品等回焚烧炉焚烧处置;污泥交由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转运、安全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风险防范措施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等存在污染风险的过程,进行包括危险医疗废物风险识别和收集、运输过程的风险分析、及所涉及的物质风险分析,通过采取先进的工程技术、加强项目运营管理,并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可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发生。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池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属于环保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划、清洁生产等方面的要求,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要求,并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所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在污染治理措施和各治理设施运转良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论,技改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六、征求意见具体形式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咨询时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如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地点及联系电话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公众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公众对项目的了解情况;(*)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看法;(*)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您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九、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池州市环境******联系人:张阳红联系电话:***********地址:池州市贵池区秋浦办事处长岗村上坂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人:赵工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qq.com池州市环境**********年*月**日池州市医废中心改造项目环评全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