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贞丰县2017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监理)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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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贞丰县****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监理)》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各投标人: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由原来的“人民币:贰万元整(¥:*****.**元)。”变更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元)”。二、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删除总监答辩及总监答辩的评分分值。将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总监答辩”的分值全部调整到“监理大纲”部分。即:*、分值构成(***分):监理服务费报价**分;监理大纲**分;项目监理机构**分;企业信用**;扣分因素**分。*、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总监答辩”**分的评分标准。*、本项目招标文件全文监理大纲的分值变更后为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监理大纲(**分) 项目特点分析及监理对策 由评委在*~ *分之间自行评审质量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由评委在*~ *分之间自行评审进度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由评委在*~ *分之间自行评审造价控制重点及监理措施 由评委在*~ *分之间自行评审安全监理措施 由评委在*~ *分之间自行评审合同及信息管理措施 由评委在*~*分之间自行评审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中如有疑问,请各投标人及时提出。请各投标人按照补遗通知进行相关投标事宜,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补遗!贞丰县龙场镇人民政府****年*月*日 附:《贞丰县****年龙场镇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五标段(监理)》 修正版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