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虞城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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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受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就虞城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项目名称:虞城县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采购编号:虞财采购【****】***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号*.*、采购内容: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全县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免费筛查服务,孕妇每孕次可享受一次免费四维彩色超声筛查(NT)和一次免费血清学筛查(唐氏);新生儿可享受一次免费“苯丙酮尿症(PKU)和一次免费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和一次听力筛查。*.*、采购预算: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实行月结算制度,项目总资金预算为人民币柒佰捌拾万零叁仟陆佰元整(*******元),服务单例价格为产前超声筛查***元/例,产前血清学筛查***元/例,新生儿两病筛查**元/例,新生儿听力筛查**元/例,服务数量以实际服务数量为准。*.*服务期限:三年二、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由医疗服务机构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根据河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免费开展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政妇儿工委办字〔****〕*号)、河南省省卫计委《关于印发落实免费筛查民生实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卫办〔****〕**号)、商丘市卫计委《关于确认免费筛查民生实事技术服务机构的通知》(商卫计办〔****〕**号)文件精神,本着属地管理、方便群众、把实事办好的原则,拟定虞城县妇幼保健院为本项目唯一的服务机构,因此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定供应商:虞城县妇幼保健院地址:商丘市虞城县东郊路**号四、拟采用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成员:邓嵩梅、王正波、张新力。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见附件。六、公示期限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次论证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原件,必须注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授权代表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通讯地址及固定电话,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箱、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其要求提交质疑函不予受理。 七、公示发布的媒介 本论证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 购 人:虞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 址:商丘市虞城县人民路中段联 系 人: 赵先生电 话:****-******* 代理机构:******地 址:郑州市惠济区南阳路***号联 系 人:朱女士 电话:***************年*月*日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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