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关于湖南省圣恒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铅酸蓄电池跨省转移的批复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湖******: 你公司向我厅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资料收悉。经商河南省环保厅(豫固转移函〔****〕***号)同意,现对你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批复如下: ******将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废物代码***-***-**)****吨,在****年*月**日前转移至******进行处置利用。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路线:长沙-武汉-郑州-济源。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并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应向长沙市环保局报告,同时将预计途经时间及路线和到达时间分别报告途经省份和接收地的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每批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规定的时间内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二联提交长沙市环保局备案。 三、长沙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转移,对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报告我厅。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年*月*日 抄送:河南省环保厅,湖北省环保厅(途经),长沙市环保局,宁乡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