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作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绵阳供电公司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环评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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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千伏供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千伏供电工程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安州区、北川羌族自治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
五、项目概况: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千伏供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曲山***kV变电站扩建*个***kV间隔、桑枣***kV变电站扩建*个***kV间隔、新建曲山变至高川牵引站***kV线路(线路Ⅰ,总长约**km)、新建桑枣变至高川牵引站***kV线路(线路Ⅱ,总长约**.*km)、配套光缆通信工程。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其建设不会改变区域内野生植物类型,不影响区域内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不会影响白水湖—罗浮山风景名胜区、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的结构和功能,对景观资源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项目避让了千佛山森林公园和四川安县生物礁国家地质公园,通过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本项目建设对上述生态保护目标基本无影响。本项目施工期最主要的环境影响是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施工期短、施工量,对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工程区域大气环境和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经既有设施收集处理;通过采用高低腿铁塔、掏挖基础、修建挡土墙、排水沟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拟采取的电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晕噪声、工频电场强度和工频磁感应强度;线路Ⅰ与既有线路共塔段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m;线路Ⅰ与线路Ⅱ通过居民区(包括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m;线路Ⅰ与线路Ⅱ通过非居民区域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m,并在边导线外设置*.*m作为电磁环境防护距离。
七、公众参与情况
在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没有收到项目所在地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的反馈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受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建设,受调查个体中有**.*%(**/**)支持本项目建设,受调查者**.*%(*/**)持无所谓态度,无反对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及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年第**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以川电发展〔****〕**号《关于下达****年***千伏和***千伏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符合四川电网规划。
本项目线路位于绵阳市安州区和北川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绵阳市安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绵安规函〔****〕*号文、北川羌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北住建函〔****〕**号文对线路路径进行了确认,建设单位在工程实施前将按建设程序征求国土、林业等部门同意意见,满足规划部门要求。本项目线路II穿越白水湖—罗浮山风景名胜区二级、三级保护区,项目建设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禁止范畴。根据《白水湖—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对二级、三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二级保护区主要要求为限制与风景游赏无关的建设;三级保护区主要要求为有序控制各项建设与设施,并应与风景环境相协调)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景园发〔****〕***号文(本项目对风景区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局部的、可控的、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千伏供电工程对罗浮山-白水湖省级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结论(本项目可行),本工程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线路I穿越千佛山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项目建设不属于《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禁止范畴。根据《千佛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初稿)中对三级保护区的保护要求(即基础工程设施必须满足风景区河湖防洪、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及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川建景园发〔****〕***号文(本项目可行)、《成兰铁路绵阳高川牵引站***千伏供电工程对千佛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结论(本项目可行),本工程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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