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西高庄村道路工程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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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霸州市开发区西高庄村道路工程磋商公告****-*-*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开发区西高庄村道路工程采购项目文件编号:ZDYCLF****-***采购人名称:河北霸州经济开发区西高庄村村民委员会采购人地址:霸州市开发区西高庄村采购人联系方式: 高永跃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长安区建华大街*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佑超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内容:西高庄村道路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西高庄村工期:**日历天 拦标价:******.**元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谈判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谈判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要求: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年*月**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地点:霸州市北杨庄桥海润印象小区***-** 底商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磋商截止时间:****年*月**日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评审地点:霸州市北杨庄桥海润印象小区***-** 底商项目联系人:王佑超项目联系方式:***********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