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的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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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年**月** 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因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收到其他投标人提出的书面质疑。对问题复核的过程中,发现本项目五名投标人中的三名(广东******、深******、******)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告知函》为复印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的规定,项目予以废标。原因,经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确认,现对档案数字化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外包(******-******-******-****)中标、成交结果调整公告如下:本项目终止。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