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新余市良山镇庄头村委大坑山杉树林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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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良山镇庄头村委大坑山杉树林拍卖公告 (资产项目) 项目编号: XYZC******** 交易内容项目名称:新余市良山镇庄头村委大坑山杉树林拍卖挂牌参考价格:起拍价:**万元项目简介:一、标的概况:本次挂牌交易的标的,位于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庄头村委大坑山,交易标的在该村大坑山一片林地,总面积约**亩,林地杉木材蓄积量约***立方米整体拍卖(只卖地面杉木材,不含土地)。二、本标的设有保留价,成交价不到保留价不能成交。三、报名、交易时间及地址等报名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报名及标的展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 *日**时止交易时间:****年*月*日*时**分交易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赣西大道****号)缴款银行账户及联系电话开户名:新******开户行:交行新余分行营业部帐号:**** **** **** **** ***** 咨询电话:****-******* **********************(钱先生)重大事项揭示:*、本次挂牌标的以现状进行交易 *******交易费用 *、委托人承担市交易中心费用*、木材放行证,由委托人协助买受人办理,办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交易基本要求:*、凡具有购买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均可报名。*、本标的挂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意向买受人须在挂牌期内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万元、报名及资料费***元,交至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有效),否则取消其竞买资格。如只有一名意向买受人报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即确定为买受人。买受人与委托人(转让人)按照挂牌公告要求,由新******,协助转让人、买受人在市交易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采取拍卖方式确定买受人,******在拍卖规则及须知中另行告知。*、买受人一经确定,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即转为定金,其他未成交者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确定后*个工作日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买受人被确定后*日内必须与转让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拍卖成交确认合同书》,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付清价款,买受人未按此挂牌要求支付价款,则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所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自行终止,转让人有权另行处置本标的。 *、交易费用支付约定: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收取的佣金,由买受人承担;以上信息是在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基础上制作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委托人负责。推荐意见不构成任何实质性投资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 买受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买受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标的林地杉木材蓄积量仅供参考,竞买人自行实地察看确定。*、杉木材砍伐完结时间:****年**月底前完成。*、杉木材砍伐运输全过程的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出现安全责任等经济纠纷事件由买受人承担。挂牌公告期挂牌日期:****-**-**挂牌期满日期:****-**-**延牌处理: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买受人,则变更挂牌条件,以**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至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人,顺延挂牌时间不超过*个月。联系方式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交易中心经办部门:产权交易部 交易中心经办人:龙先生代理机构:新******代理机构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人:钱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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