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鹿邑县太平沟刘楼~入惠济河口段治理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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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山河******受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太平沟刘楼~入惠济河口段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鹿邑县太平沟刘楼~入惠济河口段治理工程项目编号:鹿采购[****]****号二、评审信息:开标日期:****年**月**日开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审小组成员:齐宁、顾鹏展、马素玲、韩玉枝、陈春玲三、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推荐通过资格审查且最终得分排名靠前的前*名为合格申请人,现将合格申请人名单公示如下:第*标段:******湖北************ 第*标段:河******河************河南******第*标段:河南省************河************第*标段:******河******河南****** 四、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三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公示发布媒体本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六、异议和投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项目经理本人携带建造师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鹿邑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地 址:鹿邑县境内联 系 人:汲艳电 话:****-*******代理机构:中建山河******地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联 系 人:刘亚猛电 话:****-******* 八、监督人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鹿邑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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