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单县张集镇香菇恒温保鲜库及香菇分拣厂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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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县张集镇香菇恒温保鲜库及香菇分拣厂房项目招标公告******受单县张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单县张集镇香菇恒温保鲜库及香菇分拣厂房项目工程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招标人:单县张集镇人民政府二、招标代理机构:******三、项目名称:单县张集镇香菇恒温保鲜库及香菇分拣厂房项目四、项目编号:SDTM-****-SX***-*。五、招标范围:一座香菇恒温保鲜库和一座香菇分拣厂房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六、项目规模:建筑总面积约***㎡。七、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八、计划工期:**日历天。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十、建设地点:单县张集镇香菇基地。十一、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十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施工能力。*、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十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竞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到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贰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十五、联系方式招 标 人:单县张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方 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高女士 联 系 方 式:***************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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