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伊通县第一人民医院神经血管治疗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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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编号:SP*********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号,吉******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招标项目的组织;投标人须具备相应医疗器械经销或生产资质;*.*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序号标包划分项目内容*第一标段血液透析用水处理系统*第二标段电动液压综合手术台*第三标段神经血管治疗仪、数字震动感觉阈值检查仪、周围血管诊断系统(进口)注:具体项目内容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三、采购项目预算:财政资金***万元(其中第一标段**万元,第二标段**万元,第三标段**万元)。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参与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年*月**日到****年*月**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距离开标**小时之前在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参加投标”界面点击“投标”按钮,否则投标无效;点击“投标”按钮后,开标时不参与投标的,取消其在*至*年内投标资格。四、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华苑宾馆*楼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六、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万元,第二标段*.*万元,第三标段*.*万元,开标现场提交从基本户开出的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原件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因投标人开户行没有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业务范围,可以改为投标人开户行转账缴纳,但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行出具的无业务范围书面证明和转账票据两个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七、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地址:伊通满族自治县联系人:郭院长电话:****-*******招标代理机构:吉******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号财富领域大厦三楼***联系人:宋显云电话:****-********户名:吉******帐号:********************开户行:******长春汇鑫支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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