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关于长兴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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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ZJNCG-****-**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预算价*长兴县公安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长兴县公安局局机关、看守所、派出所及警组食堂的日常经营和管理服务,部分派出所及警组保洁服务,服务期一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项***万元▲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餐饮经营或管理服务范围;*、具有餐饮量化等级A级标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认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份); (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量化等级证明(复印件*份);(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份)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份); (四)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不接受邮寄和传真)*、报名地点:******(长兴县雉城街道明珠路***号国际商务大厦六楼)。*、采购文件***元/套,售后不退。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捌万元(¥*****元)。请于****年*月*日**:**时前向******交纳(以到账为准)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账/电汇/网银付款单位(户名):投标人所在单位名称(不得以个人名义交付)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兴支行银行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四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采购将于****年*月*日**:**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号四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公告栏)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十、本项目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cn/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cn:****/cxweb/ 十一、业务咨询:*、采购单位:长兴县公安局联系人:沈主任 联系电话:*********** *、分散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红 联系电话:****-******* *********** 传真:****-********、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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