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用物资采购(LCT18-110)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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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受柳城县农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专用物资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专用物资采购(LCT**-***)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专用物资采购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年*月*日发布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详见附件一。四、评标日期: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广西同泽******柳州分公司(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号九洲国际**楼)。评标小组成员名单:范慧明(组长)、廖宪成、杨仁雄(业主评委)五、成交信息:项目名称:专用物资采购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柳州市东环路*号-**号投标报价:人民币肆拾捌万捌仟陆佰玖拾捌元叁角贰分(¥******.**)交货期:****年*月**日前完成的货物交付,并验收完成交付使用。成交的货物名称、品牌及生产厂商、规划型号、数量及单价等信息详见附件二六、联系事项:招标人名称:柳城县农业局地址:柳城县大埔镇向阳中路**号 联系人及电话:杨仁雄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南端*号九洲国际**楼联系人:龚晓薇 电话/传真:****-*******监督部门: 柳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柳城县农业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人必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文)的规定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一条第(九)款的要求来进行质疑,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的,不予受理。广西同泽******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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