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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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巩义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项目名称: 巩义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项目二次*.*谈判招标编号: 巩财公开采购-****-**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系统软件及硬件(含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服务);*.*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规定,达到或者超过该规定要求;三、谈判信息*.*、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分*.*、谈判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五室*.*、谈判专家: 马现峰、文九巴、张立新、刘长听、陈虹四、谈判结果中 标 人:中国******投标总报价:*******.**元(伍佰玖拾玖万元整) 工 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号联系人:张留阳 电话:***********五、信息发布媒介:本次谈判结果公告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上同时发布。六、异议和投诉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年*月**日-****年*月**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招标人:巩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地址:巩义市东区行政西街*号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联系人:李先生电话:****-********河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