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长寿区龙河镇污水管网整改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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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区龙河镇污水管网整改工程招标文件补遗(二)一、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中(*)修改为:(*)本工程技术措施费由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组织设计自行列项和报价。但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即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合计金额不能低于******.**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为******.**元),若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上述相应金额填报,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中标人未列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但在施工过程中实际需要发生,则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已报价的施工措施项目费中。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措施项目费为包干价,不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增减、工程变更、作业方式调整)均不作调整。二、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三、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时**分。特此通知。招 标 人: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