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20米道路工程(QZZC2018-G2-50001-GXDS)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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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年*月*日就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米道路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米道路工程(QZZC****-G*-*****-GXDS)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名称: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米道路工程;项目编号:QZZC****-G*-*****-GXDS;建设概况: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米道路工程施工,位于钦州市灵山县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施工道路长度约***.***m,路幅宽度为**米,设计速度**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要求工期:**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灵山县城交警大队对面**米道路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四、评标日期:****年*月*日评标地点: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委员会名单:章振武(评标组长)、黄桂芳、韦明国、褚之彦、蒙子建(业主评委)招标人代表:檀大敏五、中标信息: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号高新苑第**-**号楼一层*号商铺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壹拾柒万玖仟柒佰贰拾捌元叁角柒分(¥*******.**元)六、联系事项:*.采购人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檀大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地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城市广场B座六楼项目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监督部门: 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质疑电话:****-******* FAX:****-*******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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