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案系统2015法标升级改造单一来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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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分公司受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项目编号:XZGF-JSC-****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彦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西藏分公司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彦,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拉萨市北京中路**号西藏大厦院内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全区法院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案系统(使用**法标)于**********研发建设,实现了全区法院案件的网上流转办理。现根据最高法有关**法标数据管理要求,需升级原**法标办案系统以支持**法标的办案系统。为此,考虑到系统的延续性,数据的完整性,以及业务的不可中断性和降低成本(继续使用原有硬件设备)等因素,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其次由于原有系统由******开发,具有软件著作权,拥有系统中间件开发的核心技术,为保证数据平台的数据全面性、准确性、安全性,以及开发及新增功能的有效性,该项目只能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处采购。三、开标时间:****年**月**日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五、其它补充事宜单一来源采购公告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质疑,现就“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兹邀请拟定供应商详见本章第四条,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服务进行协商、议价。采购编号:XZGF-JSC-****项目名称: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资金来源:国家资金,已落实。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拟定供应商名称 采购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全区法院办案系统****法标升级改造 ****** ***万元 ***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采购文件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高级人民法院购买。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资格不能转让)。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协商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送达协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八、协商地点: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九、本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堆西路联 系 人:许先生联系电话:****-*******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联 系 人: 张先生联系电话:****-*******六、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