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海粒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3000t河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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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年加工****t河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泉******年加工****t河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一、项目概况泉******年加工****t河沙生产项目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开发区c#厂房,系******厂房进行生产。年加工河沙****t,拟投资***万元。员工定员**人,年生产***天,每天工作*小时。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泉******通讯地址: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开发区c#厂房联系电话:李先生联 系 人:***********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环评单位:******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号联系电话/传真:****-*******联 系 人:张工邮 箱:qingyuanxlz@sina.com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泉******年加工****t河沙生产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期限为信息公布后**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泉******年加工****t河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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